2025年08月06日 星期三       旧版入口 |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意见》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按照强化普及普惠、稳妥有序推进、加大政府投入、经费合理分担的原则,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有效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意见》提出,在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同时,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坚持保基本、保普惠,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据新华社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时政新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深读
   第04版:综合
   第05版:萧友圈
   第06版:生活
   第07版:公益
   第08版:财经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
萧山2025年省市区三级民生实事项目“加速跑”
区劳模工匠宣讲服务“声”入基层
我区青荷小镇第一批入驻项目征集启动
追“光”前行 点亮绿色发展路
探索无人机奥秘
标杆引领 江南科技城打造都市工业“样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