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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区到山林 一只野生刺猬的“回家之旅”

  记者 何可人 摄

  本报讯(记者 何可人 李霖达 通讯员 周介媛)近日,在湘湖湘里坊附近山林,刘子涵和父亲刘浩一起,在区农业农村局林水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一只野生小刺猬放归自然。只见小刺猬缓缓爬出笼子,向着山林深处爬去,渐渐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刘子涵是我区高桥金帆实验学校302班的学生。事情还要从几天前说起。上周五晚9点左右,刘子涵在小区玩回家时,带回了一只小刺猬,说是从小区里的小朋友那里拿到的。“当时我就想,如果是家养的刺猬,那我们可以继续养。但如果是野生的,它就是受保护的,不能交易也不能私自饲养。”刘浩说。于是,他当即跟儿子承诺,第二天就带刺猬去确认它的来历。当晚,他还上网查询了相关资料,并拨打了十几通电话联系宠物医院。由于刺猬属于“异宠”,很多宠物医院没有相关专业的医生,几经周折,他才终于联系到一家。

  次日一早,刘浩便带着刺猬前往宠物医院。经专业判断,这确实是一只野生刺猬。“医生跟我科普了如何区分家养和野生刺猬的方法:家养刺猬个头较小,毛发和刺较软,颜色也较浅。”刘浩说,“回想起前一晚,我们把小刺猬放在纸箱里,就听到它一直在抓,等早上起来发现,纸箱都被它抓破了,感觉野性还是蛮强的。”于是,从宠物医院出来后,刘浩随即联系了相关部门。

  “小刺猬很可爱,可是爸爸告诉我它是野生动物,我们要保护它,让它回到大自然。”望着小刺猬消失的那片山林,刘子涵的眼中虽有不舍,却透着坚定。刘浩介绍,儿子对动物兴趣浓厚,家中也养着小乌龟等小动物,平时通过电视、书本、课堂等渠道积累了不少动物知识。为了安抚儿子,同时也肯定其作出的正确选择,刘浩特意买了一只家养宠物刺猬送给儿子。

  放生现场,区农业农村局林水执法中队为了感谢这对热心的父子,特意为刘子涵颁发了奖状,并赠送《萧山野鸟》科普书籍作为奖励。

  工作人员陈旭借此提醒广大市民,发现健康的野生动物,应保持距离,不干扰、不投喂,保护其野性同时避免自身受伤;若遇受伤的野生动物,需及时联系专业救助机构。他还特别强调,儿童尽量不直接参与救护,可在旁观察学习,成年人在救助野生动物后也要做好洗手消毒等防疫措施。

  据陈旭介绍,我区目前共有6个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通过110联动、信访举报等渠道,今年已妥善处置120余件野生动物救助事件,救助各类野生动物110余只,其中10余只为市民、单位主动送救。

  近年来,我区各救助中心救助的野生动物中不乏国家保护动物。为深化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今年拟定并下发了“清风行动2025”专项行动方案,联合镇街、部门整合资源、协同发力。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组织志愿者活动、开展联合整治等举措,提升公众保护意识。未来,区农业农村局也将持续加大救助力度,强化救助培训,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屏障,为建设生态萧山贡献力量,让更多野生动物在这片土地上自由栖息、繁衍生息。

  记者手记

  原本以为,刘子涵父子放生野生刺猬,不过是件平常小事,却不想在深入采访后,感受到了温暖与力量。刘浩面对孩子带回的刺猬,没有随意处置,而是认真查证来历,在确认是野生刺猬后,果断联系相关部门放生。这份对自然生命的尊重与责任,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刘子涵虽有不舍,却仍坚定地选择将刺猬放生,这一课,远比书本上的知识来得更加生动和深刻。区农业农村局林水执法中队不仅参与见证放生,还特意准备了奖状和科普书籍,看似简单的举动却是对孩子善举的肯定与鼓励,在孩子心中播下了爱护野生动物的种子。

  在野生动物保护的道路上,家长以身作则的引导、相关部门积极作为的推动,共同构建起了良好的教育氛围。这不仅是一次野生动物的成功救助,更是一堂全民参与的生动的自然保护课,让我们看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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