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凭证,其规范使用不仅关系到企业的财务合规,更与国家税收征管紧密相连。在日常经营与消费中,发票的开具、取得、报销等环节都暗藏着诸多需要注意的细节。稍有疏忽,就可能导致发票无法使用,甚至引发税务风险。
本期《税语润万家》专栏,将聚焦发票使用中的细节问题,从发票信息的规范性到特殊情形下的开票要求,为您详细解读,助您精准规避发票使用中的“雷区”。
1. 收到的发票公司抬头少个字,还能报销吗?
答:不可以。
依政策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报销、不得抵税、不得退税、不得扣除。
以下为三种常见的问题发票类型,需特别注意:
①名称有误:例如公司实际名称为“杭州市科技公司”,但收到的发票抬头为“杭市科技公司”。
②税号错误:例如公司税号前三位为913,而收到的发票税号前三位为912。
③商品名不符:例如公司购买的是建材,收到的发票项目名称却为设计服务。
若收到上述不合规发票,请及时联系开票方换开发票。
核心提示——
发票需满足名称税号一字不差,金额日期严禁涂画,信息齐全才能收下。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 开具发票时,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等票面信息是否必须填写完整?
答:必须填写完整且如实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规定栏目”和“如实开具”是核心要求,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等信息均为发票的基本内容,缺一不可。
举例来说,A公司销售5台打印机,若开出的发票仅填写“办公设备”作为项目名称,数量和单价栏为空白,这样的发票是不符合要求的。因为从该发票中无法明确交易的具体内容,一旦出现问题将无据可查,同时此类信息不齐全的发票也无法作为扣税凭证。
核心提示——
发票的核心是如实反映交易情况,开具发票时必须保证信息填写完整、内容表述真实,做到票货相符、票款相符。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3.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不到10万,客户非要开专票,能开吗?
答:可以开具,但需就该部分销售额放弃免税。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月销售额10万以下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放弃免税,为需要发票的单位开具1%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可自行选择)。
例如,老王开的建材店为小规模纳税人,本月销售额8万元,其中向百货商场供应五金建材的销售额为2万元。此时,老王可选择就这2万元开具1%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缴税,剩余6万元仍可享受免税政策。
若销售额超过10万元,原本按1%缴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当客户要求开具专票时,同样可选择就该部分销售额放弃减税,按1%或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仍以老王的建材店为例,上月销售额15万元,其中卖给装修公司的5万元,若对方要求开具专票,老王可就这5万元按1%或3%缴税开具专票,其余10万元仍按1%缴税。
核心提示——
开具专票的部分需放弃相应优惠,但不影响其他收入享受减免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4. 作为一般纳税人,上个月有一笔收入,客户暂时没要发票,这笔税该怎么报?
答:纳税人只要发生真实业务并取得收入,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应当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时,申报方式如下:将未开票收入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栏中。
举例来说,A公司销售设备,取得含税销售额113万元(适用税率13%),客户暂时不需要发票。先换算不含税收入:113÷(1+13%)=100万元,税额为13万元。
在不考虑其他收入的情况下,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 1 行第5列填入销售额100万元,第1行第6列填入税额13万元即可。
核心提示——
纳税义务的发生不以发票开具为前提,所有应税收入均需如实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增值税申报相关规定。
温馨提醒——
发票的每一项信息、每一个环节都关乎税务合规与自身权益。无论是开具还是取得发票,都需严谨对待,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真实。如在发票使用过程中遇到疑问,可随时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税务机关将为您提供专业指导,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