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蒋超 通讯员 萧司)不久前,汤女士在整理母亲遗物时,发现了一把刻有编号的钥匙,四处打听得知,原来这是浙江某银行保管箱的钥匙。然而,当汤女士赶至银行,想要打开保管箱取出母亲遗物时,却被银行拒之“箱”外。
为什么汤女士有钥匙也不能打开保管箱呢?根据她母亲与银行签订的《保管箱租赁合同》,保管箱只能由寄存人本人打开。但如今汤女士的母亲已去世,难以破解的“困局”成为汤女士心头的一块大石头。
湘湖公证处了解到汤女士的情况后,主动与银行联系,为汤女士打造了一套开箱取物的方案——清点物品证据保全公证+继承公证。由于不清楚保管箱内有什么物品,公证处无法直接办理继承公证,所以公证人员先通过清点物品证据保全公证,带着汤女士一起揭开保管箱里的“秘密”。进入银行保管仓库后,公证人员对保管箱的开箱过程进行全程拍摄,对箱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确定保管箱内所有的物品种类和数量,并当场制作了财产清点清单,随后又将物品原封不动地放回了保管箱内。
随后,公证人员根据清点结果,出具了清点物品证据保全公证书,并依据该公证书,为汤女士办理了继承公证。最终,汤女士拿着公证书顺利取出了母亲的遗物。“有些物品虽然价值不高,但记载着母亲一生的岁月,是父母的回忆,是念想,更是亲情的传递……”看着母亲的遗物,汤女士感慨万千,并再三对公证人员表达了谢意。

